古往今來,強兵乃盛世之基。
習主席強調指出,我們的國防是全民的國防,推進國防和軍隊建設改革是全黨全國人民的共同事業,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在國防和軍隊建設改革中負有義不容辭的重要責任。認真貫徹習主席重要指示,必須胸懷戰略全局,自覺地狠抓黨管武裝落實,不斷提高黨管武裝工作質量水平。
切實落實黨管武裝政治要求。黨管武裝、雙重領導等制度是國體政體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種政治設計。各級黨委政府必須自覺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始終把抓好黨管武裝工作作為重大政治責任,做到不論形勢如何發展變化,黨管武裝觀念不淡化;不論經濟建設任務多繁重,黨管武裝標準不降低;不論領導班子如何調整,黨管武裝工作不斷線。
切實突出應急應戰根本要求。能打仗、打勝仗是強軍之要,也必須成為黨管武裝之要。各級黨委政府要緊貼應急應戰這個主題,深扎黨管武裝思想根子,強化政治意識、憂患意識、國防意識。圍繞應急應戰這個主業狠抓黨管武裝工作落實,重大軍事活動安排地方領導參與指揮。加大預備役軍官、專武干部集訓力度,落實好年度訓練任務,提高動員和指揮能力。
切實強化黨管武裝法治水平。依法管武裝、建武裝是適應依法治國、依法治軍要求的必然選擇。這些年,軍地各級圍繞加強黨管武裝出臺了一系列制度規定,但有法不依、無法可依的現象仍然存在。必須堅持落實與完善法規制度兩手抓,努力實現從靠私人感情溝通協調向依法辦事的根本性轉變,從單純靠主要領導強調來推動落實向按級負責、按職權辦事的根本性轉變,不斷提高黨管武裝工作法治化水平。
(編輯:朱元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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